很多人第一次准备登陆美国的时候,关注的重点往往是签证、身份、学校、房子、孩子教育、医疗、工作机会,甚至银行开户和信用卡,但真正等到登陆美国之后,才发现有一件事情远比想象中复杂:美国税务。
而且很多新移民最开始都会有一个误解:“我人在美国,美国只会管我在美国赚的钱。”
实际上,美国税制与很多国家最大的不同之一,就是它并不只是针对“美国境内收入”征税。对于美国税务居民而言,美国采用的是全球征税制度(Worldwide Income)。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成为美国税务居民之后,美国税法开始关注的,并不仅仅是你在美国的工资,而是你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账户、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甚至部分家庭资产安排。
很多新移民真正开始意识到问题的时候,往往已经是在登陆美国之后几年。
有人第一次听CPA提到 FBAR 时才发现,原来自己中国银行卡也需要向美国申报;有人在持有中国基金很多年后,才知道这些基金在美国税法下可能属于 PFIC;也有人已经在中国拥有公司多年,后来才发现美国税法下可能需要提交5471,甚至触发 GILTI 规则。还有很多家庭,在收到父母从中国汇来的资金之后,才第一次知道 Form 3520 的存在。
很多问题,并不是故意不合规,而是从来没有人提前告诉他们:美国新移民的税务体系,远比“报一个1040”复杂得多。
(一) 美国税法下的居民身份
非美国公民或美国国民的个人税务情况取决于其居留身份。通常情况下,美国税法定义居民的全球收入按照与美国公民相同的方式缴税,而美国非税法定义居民则通常要为其来源自美国的收入和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的收入缴税。
就美国所得税而言,获得绿卡的个人被视为合法永久居民,并被视作美国税法定义居民。通常情况下,纳税人最初获得绿卡时,居住权以作为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国居留的日历年第一天(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正式批准您的移民申请日期)起算。如果在美国境外获得绿卡,则居住权以获得绿卡后在美国实际居留的第一天起算。
(二) 美国税法定义居民的税务
如果纳税人是美国税法定义居民或美国公民,无论在美国境内还是美国境外,申报所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以及缴纳预估税款的规则通常是相同的。无论纳税人居住在哪里,其全球收入都要缴纳美国所得税。
(三) 其他申报要求,包括外国资产申报
联邦法律要求美国税法定义居民和美国公民申报任何全球收入,包括来自国外信托、国外银行和证券账户的收入。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影响的纳税人需要填写联邦1040,附表B 并将其附在纳税申报表中。附表 B 第三部分询问是否有国外账户(如银行和证券账户), 以及通常要求个人申报每个账户所在的国家。
美国税务居民,包括美国公民、美国税法定义居民、国内公司法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托和遗产,也必须通过在 FinCEN 表 114 上提交国外银行和金融账户 (FBAR) 报告,向财政部申报某些国外金融账户,如银行账户、经纪账户和共同基金。
此外,某些纳税人可能还需要填写并提交税表8938。通常情况下,美国税法定义居民、美国公民和某些非税法定义居民必须在此表格上申报特定的国外金融资产,如果这些资产的总价值超过一定的阈值。
美国税务居民,还可能有以下额外的申报要求:
表3520,申报外国信托交易/海外赠与
表3520- A, 申报美国业主的外国信托
表5471, 披露外国公司股份的信息申报
表8621,申报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合格基金股东
表8858, 申报外国实体FDE和外国分公司FB的信息申报
表8865, 申报外国合伙企业
表926, 申报美国转让人向外国公司转让资产
如果您有更多问题,请联系:
VICI TAX 维智税务 | 国际专业服务 |跨境服务 | 国际人士
维智税务(VICI TAX) 是一家专注于国际专业服务,跨境合规与企业全球化服务,并开设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税收为特色的国际专业服务机构。该机构起源于美国硅谷,现入驻于海南自由贸易港。
致力于为企业与国际人士提供更专业,更长期,更国际化的跨境解决方案。
微信:vicitax
联系电话: 185-8955 7142
美国: +1 341-732 6985
官网:https://www.vicitaxltd.com/